2008•动漫欢乐总动员“原创力量”
2008•动漫欢乐总动员时间:2008年5月1日至3日
地点: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
主办:省文博会组委会济南执委会
承办:山东世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大赛征集令
活动背景
为了满足不同动漫群体的需求,持续举办了5年的齐鲁国际动漫艺术博览会,根据市场和观众需求,从08年开始将进行差异化运作。2008年5月1日至3日,将以“互动、娱乐、体验”为主题,打造一道动漫“娱乐盛宴”,命名为2008•动漫欢乐总动员;2008年10月1日至5日,以“展示、交易、合作”为主题,举办第十届齐鲁国际动漫艺术博览会及电玩游戏展示会,打造全省最大规模的动漫“产业盛会”。
活动内容
“2008•动漫欢乐总动员”由“仰望•经典、梦想•舞台、疯狂•游艺、体验•创意”--“四大主题”,“七大版块”“17个活动分区”组成。七大版块“分别是动漫名家艺术作品区、动漫cosplay青春演艺场、网游与电玩PK体验区、玩具礼品模型互动区、数码产品展示娱乐区、动漫涂鸦原创地带、动漫教育区。七大版块各具特色,活动丰富,集产品展示、作品赏析、名家签售、游戏竞技、游艺比拼、超值购物、COSPLAY表演、交流互动、原创涂鸦于一体,无论是COSPLAY社团、展出作品、出席画家、参展单位还是项目设置、展馆装饰、气氛渲染都将在以往漫展的基础上融入全新时尚元素,打造新的亮点。
2008•动漫欢乐总动员现面向全国所有的动漫原创作者和cosplay爱好者征集优秀作品,发掘原创力量,展现原创风采!!
活动口号
泉城动漫季 欢乐总动员
活动主题
以“互动、娱乐、体验”为主题,打造一道动漫“娱乐盛宴”!
以时尚健康的动漫文化娱乐大众!
活动组织机构
1、主办单位
济南市文化局
2、承办单位
山东世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3、协办单位
济南动漫游戏行业协会
齐鲁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基地
济南市网络文化协会
济南市青少年宫
山东省青少年活动中心
4、平面支持媒体:大众日报、齐鲁晚报、生活日报、山东商报、济南日报、济南时报、经济导报、城市信报、视周刊、山东广播电视报等。
5、广播支持媒体:山东人民广播电台、山东经济广播电台、济南人民广播电台、济南音乐交通电台。
6、电视媒体支持:山东电视台、齐鲁电视台、山东有线电视台、山东教育电视台,济南电视台、济南有线电视台、济南教育电视台。
7、全程网络支持媒体:新浪网、新华网、人民网、TOM网、千龙网、南方网、北方网、中国动漫网等全国50余家知名网站。
动漫“原创力量”大赛
报名投稿
1.投稿日期:2008年3月1日——2008年4月25日止。
2.投稿地址:经十路425号(齐鲁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三楼320室)
2008 动漫欢乐总动员组委会
邮编:250022
电话:87100367
QQ群:33680472
咨询QQ:317151522
邮箱:[email]qilucomic@yahoo.cn[/email]
网址:[url]http://www.comic366.com[/url]
论坛:[url]http://bbs.qlcomic.com[/url]
征稿要求:
1)各种形式的动画、漫画作品,主要包括平面漫画作品、动漫造型设计、Flash动画展示、3D动漫造型等。
2)作品要求形式新颖、内容健康、不涉及色情、暴力、宗教等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,不得出现与我国主流道德伦理相违背的内容,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不得参展。
作品类型:
1)单幅彩稿、四格漫画、中长篇故事漫画,规格尺寸必须大于A4,但最大限度上,宽不得大于80厘米;所有通过网络递交的作品,作品分辨率均不得低于300dpi,规格不得小于A4。
2)作品投稿张数不限,但大量参选作品会经过组委会的挑选,不会全部展出。
3)FLASH、3D作品:FLASH作品格式为exe或swf,3D作品格式为通用视频格式。作品请以光盘、MO等载体投寄,或通过组委会指定网站上传。作品一旦入选,主办方即拥有展会期间的展播使用和宣传发布权。
4)模型、剪纸、版画及其他创新载体动漫作品形式皆可参赛。
奖项设置:
该项比赛将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;获奖者将获得相应奖励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评定及颁奖:
专家评比将邀请国内动漫专家组成评委团现场公开评定。在动漫展最后一天进行颁奖典礼。
大赛章程:
1)本次大赛不限年龄、性别、职业以及参赛作品数量,并且参赛者一律免收报名费用;
因参与大赛所涉及的费用,如邮寄费等,由参与者自行承担。
2)参赛稿件必须是个人或团体的原创作品。作品提交者应拥有其版权;如为代理人,应拥有授权证明。
3)来稿背面请注明作者、联系方式、地址、电话、邮编、邮箱地址与联系人。
4)为保证作品制作效果更加贴近作者原创思想,参赛作品均由参赛者负责输出。如参赛者没有打印或制作的条件,可由组委会协助输出,费用由参赛者负担。
5)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,组委会享有展会期间的展播发布和宣传使用权。
6)作品如无特殊要求不予退稿。如需退稿请附信封和足额邮资,或在展会结束3日内携有效证件到组委会办公室自取。
7)大赛结束后如涉及与参赛作品相关的出版发行,组委会可以在不通过制作者的情况下决定相关事宜,但会根据具体情况支付作者相应的稿酬。
8)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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